海伦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1-12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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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将每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1-12月份检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37件180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81件98人;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82人;不捕率为45.56%。
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02件284人。经审查,共起诉168件248人,审查时决定不起诉92人。不起诉率为31.39%。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73人。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
4.案件比有关情况。按照高检院对案件比的最新算法计算,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1087。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件,立案53件,制发检察建议53份。
三、民事检察业务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6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7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55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6件,民事支持起诉32件。
四、行政检察业务
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4人。批准逮捕7人。
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21人。审结时起诉15人,审结时不起诉8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6人。
六、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救助13人,司法救助率为9.22%。
七、刑事监督工作
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遗漏提请批捕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8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56件,已采纳56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33件,已纠正33件。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7次。审查案件听证275件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24件次。
来源:综合业务部
供稿:段琼
编辑:朱超宇
审核:马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