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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

时间:2021-03-09

来源:政治部

编辑:解丹丹

录入:解丹丹

审核:马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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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6日在海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宏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海伦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最高检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一都五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把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突发事件、急难险重工作上体现海伦检察担当。
全力以赴“战疫情”。在疫情防控中,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坚决执行市委和上级院安排部署,全员参战,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下沉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派的小区进行值守。在值守中,检察干警坚如磐石,开展人员管控、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宣传劝导和居民小区楼道消毒工作,还积极帮助居民清除冰雪、解决突发问题,得到了市委、街道社区和居民高度认可。疫情前期,还担负起海伦市西片街区巡查工作,在疫情防控中体现了检察机关过硬作风和使命担当。配合市政府深入细致对社区管理开展了调研工作,形成了小区管理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在全绥化市第一个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办理涉疫案件2件。
全心全意“促营商”。切实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最高检“11条意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院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多家民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9次,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签订履行合同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10余个。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上久久为功,举办了“检察护航 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帮助企业释难解疑、排除风险、堵塞漏洞,凝聚服务企业合力。
全始全终“助脱贫”。坚持把力量挺在脱贫攻坚最前沿,助力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按照市委要求,在脱贫验收终极大考中主动作为,确保帮扶力量不放松,走访贫困户200多人次,投入资金5万余元,在帮扶村建立了电商培训点,为村民配备了专用电脑、桌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村民进行了电商培训,为群众脱贫后全面走上小康道路、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二、勠力同心,在维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13件16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6件67人,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60件92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60件207人。起诉127件168人,决定不起诉39件42人。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优质高效完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本地区未发生涉案群众涉检上访事件。
扫黑除恶收官办大案。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办理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望奎县宋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808案)。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我院由一把手负总责,抽调4名资深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6名书记员组成办案组,连续加班5个月,审查321册卷宗材料和电子数据、22张光碟、近2个T容量视频资料,4次提前介入,拟制退侦提纲8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及时向省市两级院、绥化扫黑除恶办沟通汇报,检法会商9次。工作中,不断加大“破网打伞”跟踪跟进力度,“打财断血”监督配合,依法提起公诉保护伞1件4人,发现并移交职务犯罪线索22条9人;充分发挥下达检察建议、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意见工作机制,纠正违法4件,追漏捕漏诉5人,共下达检察建议15件。经过2天的庭前会议,6天两次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等21人得到了应有的判决,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
监检衔接惩腐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其中贪污3件4人,挪用公款1件1人,受贿2件2人,行贿4件5人、玩忽职守1件1人、单位行贿1件1人,起诉9件11人。对6件涉及司法人员利用职权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查。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所有职务犯罪案件无错捕、错不捕及错诉、错不诉、判决无罪案件情况发生。
减少社会对抗促和谐。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察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及是否认罚的情况,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49件182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56件56人,简易程序15件15人。贯彻高检院“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6件次,积极推进释法说理等工作。
三、找准重心,在深耕主责主业中履行检察职责
刑事检察向“优”看齐。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 “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漏诉漏捕4人、追漏罪7件9人,防错捕1件1人。立案监督2件2人,下达检察建议15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件2人,纠正各类违法案件60件。派驻公安机关案管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积极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审查刑事案件及一般治安案件1700余件,处理了10余起积案。刑事检察量刑建议创新被绥化市院推荐到省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5人,纠正监外执行活动15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件。
民事检察向“强”比肩。办理了对民事生效裁定判决监督并提请市院抗诉案件1件,受理民事审判行为监督案件6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支持民事起诉案件20件,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支持意见。
行政检察向“实”迈进。加强了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产生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办理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通过听证会的形式,与人民法院配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努力推进司法权与行政执法权有效衔接,与生态环境部门、妇联、自然资源部门互派3名干部进行交流挂职,提升了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质量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发力。年初以来,公益诉讼共立案65件,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范围,办理损害国旗尊严案件3件,公共安全公益案件2件,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案件3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垃圾污染等案件57件。所立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份。聚焦国家粮食安全开展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得到了多家上级媒体关注,人民网、中国青年网对我院公益诉讼进行了报道。
四、秉持公心,在推出优质产品上拓展检察影响
关爱未来更有深远度。审慎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134所幼儿园、中小学,院党组成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认真履职,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机关等宣传活动10余次,通过组织观看视频、直播等线上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联合海伦市公安局建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设有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六大功能区域,为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救助,彰显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担当。
回应关切更有加速度。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打造海伦检察版“枫桥经验”。一年来共接收群众来信2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
司法救助更有温暖度。在市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被害人3人,救助金额12万元。在办理马某某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与北安市检察院跨区域联手进行司法救助,开创了跨越院别、跨越地域、跨越领域三个跨越的救助模式。我院组成办案组多次深入到救助人所在的乡村实地了解情况,与民政部门、残联、社会公益组织沟通情况,协助为马某某办理了低保、残疾人救助等多方社会救助,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的困难。
五、保持本心,在接受监督中完善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主动请示报告。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对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专门研究、专人办理、及时反馈。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联络,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专访、定期走访、寄送书信以及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方式,主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履职监督更加便捷高效。接受市人大视察、评议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10余人次。
六、坚定信心,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固本培元正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聘请党校讲师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培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全部上台讲党课,保持了“五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业绩考评树导向。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引导检察官以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为核心,全面体现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以新理念新作为新标准,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通过考评,检察业务数据明显优化,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显著提高,案件公开审查力度不断加大,我院业绩考评做法被省院推广。
营造氛围展形象。构建了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检察传播矩阵。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发稿55篇;省级媒体发稿9篇;绥化市级媒体发稿9篇;省院《检察工作信息》发简报5篇;推送两微一端114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扩大了检察工作对外影响力。
完善制度严管理。出台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办案工作制度,把制度执行力作为根本,从严从实抓好制度落地,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常态,提升了机关管理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从严治检强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司法。坚持零容忍、不护短、不宽软,对队伍教育整顿进行了提前部署,利用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保障海伦振兴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上,改革创新、协作配合还不到位,在推动落实上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全面、不充分,检察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三是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能力仍需提高,部分检察官在案件处理把握、矛盾纠纷化解、以案释法等方面还有不适应的地方,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廉政建设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海伦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新时代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履职站位,护航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海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障创新,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对“套路贷”及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注重通过检察建议、风险研判报告等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址。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继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切实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理念,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提升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
四是锻造过硬素能,树立公正形象。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制度落地。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等各项党建活动。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脚踏实地加油干,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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