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的理论彰显和自觉实践
时间:2021-10-09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解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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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马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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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要求检察官履行职责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首次载入法律不仅是新中国检察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检察官司职履责的一项基本遵循,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的确立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高度契合,与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高度契合,与检察制度的历史发展潮流高度契合,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维护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如何全面、科学、准确定位“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正确理解其理论价值及实践意蕴,不仅是一个具有宏观性、全局性、指导性的基础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关乎我国检察官职业品质、检察业务成色品位、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客观义务”到“客观公正立场”
的演进逻辑
二、“客观公正立场”论
是对“客观义务”论的“扬弃”
三、客观公正立场
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