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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年1-12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3-01-05

来源:综合业务部

编辑:马晓丹

录入:张心

审核:陈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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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将每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1-12月份检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69件236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92件135人;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02人。

按照刑事案件类型划分:

(1)普通刑事犯罪共批捕87人。

(2)重大刑事犯罪批捕21人。

(3)职务犯罪批捕2人。

(4)经济犯罪批捕25人。

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348件544人。经审查,共起诉203件288人,审查时决定不起诉93人,不起诉率为24.4%。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58人。

按照刑事案件类型划分:

(1)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94人。

(2)重大刑事犯罪起诉45人。

(3)职务犯罪起诉6人。

(4)经济犯罪起诉43人。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41件327人。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6.66%。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撤案22件。

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5件。

2.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3人。纠正漏捕普通刑事犯罪3人。

3.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9人。纠正漏诉普通刑事犯罪17人。纠正漏诉经济犯罪2人。

4.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5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50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重大刑事犯罪7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经济犯罪15件。

5.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4件。

6.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32件,已纠正32件。

7.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32人,已纠正32人。

8.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6件,已采纳26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1.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

2.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0件。

3.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0件,已采纳90件。

4.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5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5件,已采纳55件。

5.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件,已采纳11件。

6.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已采纳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受理案件线索73件。

2.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1件

3.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5件。

4.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3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4人。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12人。不捕率为85.71%。

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32人。审结时起诉6人,审结时不起诉2人。审结时不起诉率为6.25%。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2人。

3.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3人,起诉13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受理刑事赔偿案件3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

2.受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实际救助人数7人。

七、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法定列席21次。其中检察长列席21次。

八、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1. 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人,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人。

2. 批捕金融诈骗罪3人。起诉金融诈骗罪5人。

3.支持起诉结案28件。

4.支持农民工起诉17件。

5. 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逮捕3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决定起诉24人。

6.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7件。

九、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1.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12人。

2.起诉妨害对公司、企业和管理秩序犯罪1人。

3.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3人。

4.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0人。

5.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4人。

6.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20人。

7.不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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