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提供坚实内部制约监督保障
最高检咨询委第二调研组赴黑龙江调研
5月14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第二调研组深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围绕“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进行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张常韧、潘毅琴,咨询委员郑红、王晋、薛江武,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申国军等人参加调研。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并参加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调研组明确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任务。刘永志检察长向调研组介绍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全面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和有关工作建议。
调研组认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等要求,在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方面抓得紧、做得实、见成效,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和法治担当。全省检察机关注重科学确权明责,优化检察权配置,夯实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基础;加强纵向监管,强化横向制约,规范检察权运行;优化案件管理,加强质量评查,严防检察权滥用;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强化追责问责,牢牢守住检察权边界,在深化认识、提高能力、健全机制等各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调研组还就检察机关如何在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中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完善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加强检察人员考核,数字赋能检察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刘永志表示,此次最高检咨询委调研组莅临黑龙江调研指导,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黑龙江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以最高检咨询委调研指导工作为契机,根据调研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和推动,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确权、控权、明责、追责”,不断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内部制约监督保障。
在黑龙江工作期间,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数字检察中心等工作场所,深入考察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工作情况,与干警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曲立新,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立国,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海波、大庆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倩参加有关座谈和调研。